第十六条

有效

在道路上学习驾驶的学员,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技能准考证明。

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不得安排未取得机动车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申请人上道路学习驾驶机动车。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