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第一节 机动车辆一般规定第十三条有效用于教练的机动车应当在申办车辆注册登记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教练车号牌,并在行驶证副页上签注教练车的相关记录。拖拉机教练车的号牌由农业部门负责核发。教练车、拖拉机教练车的标准和分类及核发教练车号牌的具体规定,由省公安机关和省农业部门分别制定。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30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