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第三章 服务供给第二十一条有效支持养老机构利用自身设施、服务资源和服务队伍向居家养老服务延伸,为符合条件的家庭设立家庭养老床位,提供个性化服务。符合条件的家庭养老床位视同机构养老床位,享受与机构养老床位同等补贴政策。建立健全家庭养老床位服务与机构养老床位服务之间有序互转的评估、运行和监管机制。地方法规 · 淮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