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渔业水域排放、倾倒、弃置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污染物、废弃物。在重要渔业水域和保护区内不得设置排污口。

因防疫需要向渔业水域投放药物的,应当事先书面通知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养殖生产者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对渔业资源的损害和养殖生产的危害。

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