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章 市容管理第二十八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保护和正确使用市政环卫等公共设施,禁止损毁、盗窃、占用。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地方法规 · 达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0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