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未经同意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或者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超过批准期限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退还、恢复原状,可以按照占用面积并处每平方米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地方法规 · 百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