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城市绿化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一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未经同意擅自改变城市绿化用地用途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逾期不改正的,按照改变面积处每平方米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地方法规 · 百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