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条

有效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重点监督检查的对象、内容和执法措施。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部门备案。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根据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采取全面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开展安全生产清理整顿、专项整治等活动,应当严格依法进行,除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发生重特大事故或者举办国家重大活动,并报经有权机关批准外,不得在相关区域采取要求相关行业、领域的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的措施。

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