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气象灾害防御是基础性公益事业。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科学防御的原则。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25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