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邮政企业和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

对用户交寄的信件,必要时邮政企业和快递企业可以要求用户开拆,进行验视,但不得检查信件内容。用户拒绝开拆的,不予收寄。

邮政企业和快递企业对用户交寄的除信件以外的邮件、快件,应当当场验视内件。用户拒绝验视的,不予收寄。

邮政企业和快递企业在收寄过程中,发现有国家规定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物品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