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邮政条例/第三章 邮政服务第十七条有效邮政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承担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邮政普遍服务义务。邮政企业向用户提供邮政普遍服务,应当符合邮政普遍服务标准。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