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等有关主管部门,编制当地的房地产开发建设年度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