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章 房地产开发建设第十一条有效确定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坚持旧区改造和新区建设相结合的原则,注重开发基础设施薄弱、交通拥挤、环境污染严重以及危旧房集中的区域,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