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档案条例/第二章 档案机构及其职责第十三条有效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专门设立的临时机构,应当确定档案工作人员负责收集、整理、保管和移交本机构的档案,接受同级档案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