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档案条例/第二章 档案机构及其职责第十二条有效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加强本单位档案工作,确定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负责管理本单位的档案,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向档案馆移交档案,并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