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一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内蒙古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已经作出具体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赤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