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极端天气应对条例第二十三条有效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应对极端天气工作参照本条例关于旗县级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通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