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赡养人、扶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健康照护和精神慰藉等义务。地方法规 · 金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