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第三章 服务供给第十七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老年人能力评估制度,按照评估结果确定政府提供的养老服务项目、照护等级和服务标准等,向社会公示。地方法规 · 金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