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本市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应当加强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的宣传,引导形成良好的养犬习惯和氛围。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