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规定应当予以处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由公安、农业农村、城市管理等部门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