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发展,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建设美丽莆田,根据《城市绿化条例》《福建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莆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