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办法/第三章 保护措施第十四条有效禁止军事禁区管理单位以外的人员、车辆、船舶进入军事禁区。确需进入的,国内人员、车辆、船舶须经主管军级以上军事机关批准,国(境)外人员须经主管军区级以上军事机关批准。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23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