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第二章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第十四条有效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查和批准本级财政预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本级财政预算的调整方案和本级决算时,应当对预算安排的合法性、完整性、可行性,以及政府债务、国有资产管理、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支出政策实施情况和重点支出、重大投资项目安排等进行重点审查。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23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