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清洁生产、源头减量、综合利用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先进技术推广和科学普及,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促进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技术进步。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