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清洁生产、源头减量、综合利用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先进技术推广和科学普及,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促进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技术进步。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