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一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六十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