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六章 建筑垃圾等其他固体废物第五十四条有效从事拆解废旧机动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物资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资质,按照国家技术规范进行拆解。拆解废旧机动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物资产生的固体废物属于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