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应当推动成立市级汝瓷行业协会,规范和指导汝瓷生产、经营等活动;推动成立市级工艺美术协会,引导和支持汝瓷行业工作者参加陶瓷展赛等交流活动。

地方法规 · 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