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粮食安全保障规定/第二章 生产保障第九条有效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粮种业发展,加大对粮种业科技投入,鼓励粮种科技创新,指导粮食生产主体选用优良粮种。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