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粮食安全保障规定/第二章 生产保障第七条有效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依法对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加强耕地数量监测,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改善耕地地力,加强耕地质量调查,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强化耕地质量管理。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