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城市市容管理工作实行分级负责、专业管理、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地方法规 · 固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