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占用城市道路设置集贸市场、经营性流动摊点或者在公共场所摆摊设点从事经营性活动的,应当符合城市市容管理规定。

从事经营性餐饮、车辆清洗维修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将经营产生的废弃物和污水、油污等污染物排入路面。

地方法规 · 固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