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第四章 其他市容容貌第二十一条有效占用城市道路设置集贸市场、经营性流动摊点或者在公共场所摆摊设点从事经营性活动的,应当符合城市市容管理规定。从事经营性餐饮、车辆清洗维修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将经营产生的废弃物和污水、油污等污染物排入路面。地方法规 · 固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