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第三章 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容貌第十八条有效城市道路积水和降雪、结冰影响通行安全的,市、县(区)人民政府、城市市容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清除。地方法规 · 固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