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有效

实施征收的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并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征收土地涉及农村村民住宅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中单独予以说明。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