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管理条例/第三章 耕地保护第二十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安排资金,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综合整治、耕地保护补偿等工作。鼓励社会主体依法投资或者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综合整治、耕地保护补偿等工作。建设用地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