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城市供热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二条有效在城市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不得新建分散燃煤供热锅炉。地方法规 · 四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