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城市供热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条有效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应当依据城市供热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同时设计和敷设供热管线。地方法规 · 四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