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二章 任免范围第十七条有效决定副省长的个别任免和决定省人民政府秘书长、厅长、委员会主任等政府组成人员的任免,由省长提名。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28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