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二章 任免范围第十八条有效任命省人大专门委员会的个别副主任委员和部分委员,由主任会议在省人大代表中提名。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28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