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商务等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果蔬生产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的服务管理,推行净菜、洁净农副产品上市。

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