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消防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四条有效物业服务企业、建筑施工单位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不良记录,由消防救援机构提供给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记入其诚信档案。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7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