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有效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责任:

(一)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负责人;

(二)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三)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建筑防火、临时消防设施、防火管理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四)保持消防通道、水源、器材、安全标志等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