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人力资源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宣传求职者、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中的先进典型,树立正确的就业、用人和服务导向。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