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第二章 市场培育第八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培育,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做强做优,发展专精特新中小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构建多层次、多元化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集群。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