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城市社区建设促进条例/第四章 城市社区服务第三十二条有效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城市社区志愿服务激励机制,推进城市社区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鼓励驻城市社区单位和城市社区居民参与城市社区志愿服务。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