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鼓励驻城市社区的机关、群团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与居民委员会建立结对互助机制,参与城市社区治理活动。

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城市社区治理活动。

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