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三章 政务环境第二十八条有效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全面实施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和全过程在线监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严格执行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制度,及时将有关项目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及时获取有关信息,平等参与交易活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管和指导,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