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有效崇尚绿色健康生活,倡导下列行为规范:
(一)节约水、电、油、气等资源,优先使用绿色新能源;
(二)绿色出行,优先选择步行、自行车和公共交通工具等出行方式;
(三)推行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公夹,减少一次性餐具使用;
(四)落实光盘行动,提倡适量点餐,鼓励提供半份餐、小份餐等不同规格服务;
(五)移风易俗,婚事新办、丧事简办,自觉抵制高额彩礼、大操大办、相互攀比、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
(六)其他践行绿色健康生活的行为。
地方法规 · 武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