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十三条有效公民应当维护网络空间秩序,遵守下列行为规范:(一)抵制网络谣言和不良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泄露他人隐私;(二)文明互动、理性表达,不在自媒体上进行低俗媚俗表演,不进行谩骂、侮辱、诽谤、恐吓、人肉搜索、恶意诋毁等网络暴力行为;(三)其他维护网络空间秩序的行为。地方法规 · 武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