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见义勇为基金的支出范围包括:(一)见义勇为人员的表彰奖励;(二)见义勇为牺牲人员的抚恤;(三)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属的补助、救助、帮扶、慰问;(四)见义勇为工作经费;(五)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支付的其他费用。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